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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我省鉴定站在审核考生信息时发现,考生杨* (身份证号210421********1637)、王*红 (身份证号210112********2624)、李*(身份证号 210104********4037)申报资料“户口本学历页”内容与原件不符,涉嫌造假。根据考生本人鉴定考试承诺书,依据相关管理规定,对杨*、王*红、李*予以禁考2年处理。
此公告
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
2024年3月26日